國家兩部門聯合發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電需求優先滿足
日期:2012-09-27 17:32:33
作者:admin
近日,電監會與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供應與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供應,加快報裝接電速度,降低建設費用,提高服務水平。 《意見》要求,相關單位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規劃及相關基礎性工作;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設施建設施工質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報裝接電速度;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電力建設的收費標準,讓利于民;加強保障性住房電力信息公開;加強保障性住房電力供應的后期維護等服務。 《意見》要求,供電企業要開辟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電報裝接電綠色通道,建立項目專人負責制。《意見》明確了供電企業提供供電方案、受電工程設計文件審核、受電工程啟動中間檢查、受電工程啟動竣工檢查、裝表接電等環節的工作期限。根據《意見》,自受理用戶用電申請之日起,供電企業提供供電方案的期限為低壓供電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供電用戶工程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供電用戶工程不超過30個工作日。 《意見》要求,對集中建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鼓勵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配套的供配電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電力供應要實行“一戶一表”,嚴格計量和收費標準,拓展繳費渠道,嚴格履行停限電告知義務,做好有序用電,加快搶修速度。搶修工作人員到達現場搶修的時限,城區范圍不超過45分鐘,農村地區不超過90分鐘,邊遠、交通不便地區不超過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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