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的中小型企業是行業組織的主體、施工力量的主體,是形成健康的總分包關系的基礎。發展建筑業中小型企業對于促進就業、壯大實體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促進建筑生產力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建筑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是,大多數單位還不是企業,在體制外游弋;專業化發展不充分,綜合性的勞務企業多;與大企業不是專業協作的關系,更多地體現為“包”與“干”的關系;無力成為先進的專業技術、專業設備和工具的應用載體;利潤分配層次過多,利潤水平極低;享受不到國家對于中小企業的政策和服務;技術工人及其成長沒有穩定依托的企業組織,不具備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當前是促進中小型建筑業企業發展的良好時機。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規體系。促進中小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強化質量誠信建設,提高產品質量和競爭能力。推動中小企業調整結構,提升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十分切合建筑業的實際。政府相關部門、行業協會應當更加重視建筑業中小企業的發展,不斷推出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為建筑業中小企業營造健康的發展環境,以有效解決建筑業組織結構的痼疾,改變一線施工能力弱化趨向,扭轉建筑業資本、人才等資源向其他行業轉移的勢頭,使建筑業自身的健康發展與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其自身規模的不斷擴大相適應、相匹配,真正增強我國建筑業的競爭力。 摘自:中國建筑業協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