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今年國慶期間本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落實相關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結合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業做好節前安全檢查工作
施工企業必須在節前對所屬工地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重點是:節假日期間管理人員的值班安排,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等,確保所屬工地落實并做好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加強節假日期間建設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
1、嚴格施工管理。節假日期間原則上不得安排加班,一律不得進行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確實需要加班的,項目經理必須到現場帶班生產,負責日常管理。節日期間應對全體加班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作業前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及現場監控記錄留在工地備查;所有工地應做到施工不擾民,嚴格控制工地“聲、光、塵”三大污染源,加強與周邊社區和居民的協商溝通,保持工地周邊環境整潔、道路暢通。
加班工地應到受監監督機構備案。 2、嚴格工地日常管理。所有工地必須確保項目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不得缺崗,保持工地信息暢通。同時,應做好項目安全、消防和治安管理工作。
3、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工地要做好衛生防疫和“除四害”工作,做好飲食飲水食品衛生管理工作;不得向無衛生合格證的餐飲單位和個人購買或采購食品。生活區要符合安全、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要及時清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并保持環境整潔。 4、建立完善應急預案。工地應當完善和落實預防各類突發事故(事件)的應急搶險預案措施,防范并應對突發事故(事件)。一旦發生事故或遇到緊急情況,要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情況,快速有效采取措施,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5、監理單位做好相關督促工作。監理單位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督促施工單位認真落實并做好相關工作。 三、做好節后開工前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工地在節后開工前應做到: 1、項目部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2、組織對工地施工機械設備、設施、電氣線路、防火安全等的全面檢查并記錄在案,確認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3、各班組要認真核對人員到位情況,是否存在缺崗頂替現象,防止無證上崗。
4、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落實節后復工工作情況進行復查。 四、監督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
1、各級監督機構要安排節日期間值班,及時掌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其他相關工作的動態,確保信息暢通;對國慶節期間發生的各類突發事故(事件)和異常情況,要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 2、在國慶前后重點加強本管轄區域內主要景觀、道路、大型活動場所等周圍建筑工地的安全、衛生檢查,特別是大型施工機械設備、設施和臨時用電的安全狀況,工地臨時構筑物的穩固與否,對工地建筑物中可能影響安全的大幅廣告、宣傳標語等,應當限令及時拆除。
望各相關單位認真按照上述工作要求,落實各項管理措施,確保國慶期間建設工地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